福建律师专业(本)中英语(二)调整为选修课-自考
来源:华中农业大学自考 发布时间:2011-04-14 查看:165次
经全国考委法学类专业委员会审核,经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研究,决定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(本科)考试计划中的英语(二)课程调整为选修课,公司法(0227,4学分)、金融法(5678,4学分)、税法(0233,3学分)等4门课程。免考英语(二)课程的考生不得授予学士学位。
来自:华中农业大学自考网 2011-04-14 浏览150次
相关信息
Copyright 2009-2025 华中农业大学自考 All rights reserved
声明:本站为华中农业大学自考交流信息网站,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