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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2009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校音乐教学法课程(课程代码:0816

来自:华中农业大学自考网   2011-03-02    浏览

  目录
  第一部分课程的性质与设置目的
  第二部分课程内容与考核目标
  第一章音乐教学原理
  第二章音乐教学原则
  第三章音乐课程理论
  第四章音乐感受与鉴赏教学法
  第五章音乐表现教学法 湖北自考网-自考');">湖北自考网自考站,你的自考专家!
  第六章音乐创造教学法
  第七章音乐与相关文化教学法
  第八章音乐教学设计策略
  第九章音乐课堂教学艺术
  第十章现代音乐教学技术
  第十一章课外音乐活动
  第十二章音乐教师的素质结构与培养
  第十三章音乐教育研究
  第十四章国外著名音乐教学体系评价与应用
  第三部分关于大纲的说明与考核实施要求
  附录题型举例
  第一部分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
  第一节课程性质与特点
  《学校音乐教学法》课程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音乐教育专业(专科)必考的共同课。它是研究教师如何教,学生如何学,以及两者之间关系的学科,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密切的学科。设置本课程的目的要求是:使自学应考者树立正确的音乐教育思想,了解当今音乐教育改革的新动向,掌握国外有代表性的音乐教学法,培养自学应试者掌握有关音乐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,对于中小学音乐课教学及课外活动辅导工作的一般规范,建立初步的认识,从而改进教学实践。
  第二节课程的基本要求
  本课程定位于普通学校(主要指中小学基础教育)音乐教师对音乐教育基本理论与教育技能的要求,从中小学教学的实际需要出发,培养适应21世纪音乐教育发展需求的合格人才。要求自学者必须掌握音乐教育基本理论与方法、现行中小学音乐课标的理念与内容及设施方法、音乐教育技术与手段、国外音乐教育发展动态、课堂教学操作技能、基本的音乐教育研究方法等内容,以适应我国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。
  第三节课程的任务
  该课程是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学科,要求自学者具备音乐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弹、唱技能,在此基础上,对课程中的理论要联系自身的教学实践,更好的理解。本课程的重要章节是第四章、第五章、第六章和第十四章;次重点章节是第三章、第八章、第十一章和第十三章;一般章节是第一章、第二章、第七章、第九章、第十章和的十二章。
  第二部分课程内容与考核目标
  第一章音乐教学原理
  一、学习目的与要求
  本章一般章节。要求了解音乐教育的价值和目标,理解音乐教育的功能。
  二、课程内容
  第一节音乐教育的价值
  第二节音乐教育的目标:
  第三节音乐教育的功能
  三、考核知识点
  音乐教育的价值、目标与功能。
  四、考核要求
  (1)识记:音乐教育的价值和目标
  (2)领会:音乐教育的功能
  第二章音乐教学原则
  一、学习目的与要求
  本章的重点在第二节。要求理解教学原则的概念,了解音乐教学的基本原则,在教学中能灵活运用各种教学原则。
  二、课程内容
  第一节音乐教学原则
  第二节音乐教学原则的运用
  第三节综合运用教学原则课例介绍
  三、考核知识点
  1、教学原则的含义
  2、音乐教学原则
  3、音乐教学原则的运用
  四、考核要求
  (1)识记:教学原则的含义
  (2)领会:音乐教学原则的种类
  (3)简单应用:根据第三节提供的案例,结合教学实践,明确音乐教学原则在教学中的应用
  第三章音乐课程理论
  一、学习目的与要求
  该章的重点是第四节。要求了解教学过程的三要素,理解音乐课教学过程的活动原则,对国家音乐课程标准的十大理念有深刻的理解,理解课程目标的三个维度,了解九年义务教育音乐教学的四个领域及包含的内容,了解音乐新课程的特点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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